1、1986年。我国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1986年7月1日起执行。
2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、调整学校设置规划。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,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。
3、学校建设,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,适应教育教学需要;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,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。
上一篇:三分之一的负一次方
下一篇:喝加多宝会胖吗
相关文章
电焊胶
09月10日
杨超越锦鲤
09月09日
龙头是什么意思
09月07日
男士祛斑
时间的歌
09月06日
时间黑洞
最新文章
茶是谁发明的
弈旨
鬼刀一开看不见
沙蚤脚
wwe是什么
笑傲群芳
热门文章
群英荟萃是什么菜
人闲桂花落全诗
梦见蛇和鱼
95588是什么电话
立秋节
手机怎么清理病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