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居中(清代)

时间:2024-01-22 15:52:19编辑:小吴

黄居中(清代)的个人简介

黄居中,字定方,清代灵台县令太子太保。

灵台史志传世第一人

清朝顺治十五年(公元1658年),知县黄居中“重修”、清杨淳编纂的《灵台县志》,是现存年代最早的一部灵台史志著作。该书共有4卷,书前有清顺治十五年戊戍仲春黄居中重修灵台县志序、平凉知府李遇昌序、顺治十五年杨淳后跋及重刊明万历张凤池撰灵台县志序等。

本书记事从清顺治九年(1652年)起至顺治十五年(1658年)止。分为五纲,以汇命名,每汇均有小序。卷一为方舆汇(内有县境舆一幅),卷二为建置汇,卷三为赋役汇,卷四为职官汇、人物汇。志中记载灵台县政令,可借以考民生利弊。凡人物未入乡贤者另立纪绩一目。

福建省情资料介绍,“黄居中字定方,福建龙溪人;顺治九年进士,翌年任灵台知县。杨淳灵台人,贡生。是志为居中莅县即属淳等编录。”资料中评其“以物产利弊附之赋役;物产载惠安堡盐,昔无销引之例。”“以灾异附之人物,又以人物未入祀乡贤者,另立纪迹一目,则为志例之所未妥。”

北京、上海、台湾、福建等地收藏有该书清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刻本,《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》录入了该书书目,北京故宫馆收藏的地方志中就有此书,并同其它史志著作一并被列为珍品。本书对研究灵台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。

玉兰黄氏居中-太子太保

另有福建潭州网玉兰村[历史人文]项下称,“清顺治九年(1652年),玉兰黄氏九世孙黄居中高中进士,出任甘肃省灵台县令,被太后收为义子,封太子太保,后被朝廷派回闽南治理倭祸,执尚方宝剑,可先斩后奏,后不幸殉难于海盗。”

玉兰村在华安县最南端,是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镇的一个行政村,位于四个县区的交界地带。东与长泰县接壤,南隔九龙江与芗城区想望,东南与现龙文区相邻。距漳州市区20公里,距长泰县城12公里。

玉兰村旧属龙溪县管辖,古称漳州府龙溪县浦西保二十五都玉兰坂。黄居中进士属江夏三黄衍派石美篁坑23世裔孙,始祖明智公于元朝至元二年(1336年)从龙溪县石美观音亭后(今龙海市角美东门),迁入龙溪县九龙江北溪柳长洲居住。

玉兰村有追远堂,光裕堂,进士第三大景观,其中“进士第”为玉兰黄氏孙黄居中进士所建(清顺一康熙年间),是一所官厅与民居相结合的宅第,面宽30.71米,进深35.10米,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,为三进式砖木构筑,占地面积3.3亩,前有鱼池,后有花园,内部布局九厅十四房十天井,结构方正严谨,规模宏大,气势雄伟。

从其被故乡人津津乐道,切心追念的情形可知,黄居中这位曾远赴西北为官一方的古人,其身世本来非同等闲,其在灵台任上而能成就史志编修业绩,立足小县份而能成就大事业,实在是个人造化与时势两相结合的结果。在将本职做大做强这一点上,实在是今之俗人绝难望其项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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